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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大對民辦教育扶持力度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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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1 來源:中山市建議提案在線 【收藏本文】 瀏覽 409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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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 |
20040027 |
| 案 由 |
關于加大對民辦教育扶持力度的提案 |
| 提出人 |
民進中山市委會 |
| 詳 細 內(nèi)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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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于某些,甚至深圳、北京等發(fā)達地區(qū),我市的民辦教育,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學校的辦學是相當不錯的。我市外來工子弟學校已越來越多,辦學條件也越來越好,準入條件也越來越高,這些都是可喜的。 但是,勿庸諱言,這些學校還存在不少問題,相對于我市的公立學校條件仍比較簡陋,師資也薄弱,管理水平較低,與我市公立學校差距過大,造成此種狀況原因眾多,但其中重要的一條是投入不足,成本不夠。辦學不以盈利為目的,實際卻均須贏利,而低廉的學雜費,還要賺錢,教育質量難以保證就毫不為奇了。這一點只要與公立學?;騽e的高收費校生均經(jīng)費一比較就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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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 法 |
一、建議市政府給予補貼,根據(jù)問題法規(guī),外來工子弟義務教育的任務與責任以流入地為主。“主”的含義起碼是50%以上,由于各種原因(主要是經(jīng)費),我市沒有足夠的學位滿足外來工子弟就讀公立學校的需要,所以大力興辦外來工子弟學校。但同意創(chuàng)辦還不是“完全”的支持,更不等于盡到“義務”。道理很簡單,辦學者收讀書人的學雜費辦學,不能算政府在盡責。所以,應該給予“生均公用經(jīng)費”的補貼,不論多少,是本地學生的一半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甚至是其戶口所在地的數(shù)額或該數(shù)的50%以上,都是必須的。不過,補貼應以學校辦學評估為基礎,不是大撒鈔。 二、合理規(guī)范辦學者的辦學行為與質量標準,對收費、教師待遇、質量作基本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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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復 |
民進中山市委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大對民辦教育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一、我市民辦學校發(fā)展基本情況 2003-2004學年上學期統(tǒng)計顯示,全市中小學義務段在校生281945人,其中非本市戶籍學生55645人,占全市中小學生在校生總數(shù)的19.74%。非本市戶籍學生中,有38208名在公辦學校就讀,有17437名在民辦學校就讀,公辦學校解決了68.66%非本市戶籍學生學位,占大部分,民辦學校只解決了31.34%,占小部分。目前我市義務段教育已有超過50%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外來工子弟)的學位由公辦學校解決,符合國家有關 “外來工子弟義務教育的任務與責任以流入地為主” 的政策,很大程度上盡到了流入地的義務和責任。 自2000年我市出現(xiàn)第一所外來工子弟學校以來,在短短的4年中,以招收外來工子弟為主的低收費民辦學校已開辦了19所,其中2003年5月召開建設教育強市動員會后新開辦12所,目前還有7所低收費學校正在籌辦。雖然,近一年來低收費民辦學校的發(fā)展速度很快,但我局一直堅持嚴把準入關,并成立民辦學校評議委員會對民辦學校的申請進行評議,充分論證。我們承認,低收費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相比,無論從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管理水平等都有一大段差距。但我們亦應該看到(1)公辦學校是在市、鎮(zhèn)、村三級辦學體制下由各方長期投入才有今天的局面和成績,相對于低收費民辦學校短短4年的發(fā)展歷史,有差距是正常的;(2)低收費民辦學校中也有部分辦學條件、管理水平能與公辦學校比的,如三鄉(xiāng)平東學校、板芙芙蓉學校、坦洲啟明學校等。 外來工子弟學校的創(chuàng)辦得到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在辦的19所學校中,有16所是利用空置的公辦學校改建成的,有1所是由鎮(zhèn)政府無償劃地新建、1所由村劃地興建、1所自購地興建的;目前在籌辦的7所低收費民辦學校中,有4所租用空置校舍、3所購地新建。從以上數(shù)據(jù)可以看出,低收費民辦學校在創(chuàng)辦過程中,各級政府從租金到土地等方面都給予大力的支持。例如,板芙鎮(zhèn)分兩期無償劃地40畝,由個人投資新建芙蓉學校;神灣鎮(zhèn)通過調整學校布局,空出兩所公辦小學, 再征地使每所學校占地達40畝,無償提供個人辦學。這些都體現(xiàn)了政府對低收費民辦學校切切實實的支持。 二、依法加強民辦學校管理 提案建議市政府給予低收費民辦學校補貼,我們認為這個建議非常好,對改善我市現(xiàn)有低收費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規(guī)范學校的管理有一定的幫助。正如前面所述,我市雖然已由公辦學校解決68.66%非本市戶籍義務段學生的學位,但隨著我市經(jīng)濟的發(fā)展,外來流動人口將會快速增長,非本市戶籍義務段適齡兒童必然增加,為減少低收費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的差距,市政府辦公室于2004年1月轉發(fā)了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我市辦學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要設立民辦教育發(fā)展專項經(jīng)費,對依法辦學且辦學初期有困難的民辦學校在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教育部門將認真落實有關改革措施,加大對社會力量辦學的鼓勵和支持。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相繼實施,我市認真貫徹“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 的方針,依法加強民辦學校的管理。2004年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了《轉發(fā)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我市辦學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中府辦[2004]2號),提出“設立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機構,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監(jiān)督和管理,各鎮(zhèn)區(qū)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市政府已出臺《中山市民辦學校管理辦法》,明確市、鎮(zhèn)、學校各方面的職責,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的管理。 民辦學校的質量評估納入市的督導評估體系,從2002年起,市教育督導室開展了對民辦學校的視導和評估工作,目前已對東區(qū)外來工子弟學校、博愛小學、西區(qū)外來工子弟學校進行了視導,廣東博文學校、中港英文學校等民辦學校被評為市一級學校。 我市全部民辦學校的收費項目及標準都經(jīng)市物價局審批,學校的收費是規(guī)范的,收費的管理也是嚴格的,如發(fā)現(xiàn)學校有亂收費行為,市教育局與市物價局都會調查處理。 低收費民辦學校的教師待遇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待遇有一定的差距,這是此類學校的收費與辦學成本的關系所決定的。但從低收費學校4年的發(fā)展歷程來看,教師的工資待遇是在逐年提高的,各學校之間也存在差距,教師的月工資介于700元至2500元之間,平均月工資約為1300元。幾年來,學校都能及時兌現(xiàn)教師的工資待遇。 感謝你委長期以來對我市教育事業(yè)的關心和支持。
中山市教育局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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