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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教師晉職增薪長效機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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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3 來源:中山市建議提案在線 【收藏本文】 瀏覽 4086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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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號 |
20070074 |
| 案 由 |
關于建立教師晉職增薪長效機制的建議 |
| 提出人 |
民進中山市委會 |
| 詳 細 內 容 |
中山市是全國文明城市,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已經形成;中山市是經濟發(fā)達城市,多年來國民生產總值以兩位的幅度增長,具備雄厚的經濟實力;中山市是廣東省第二個“教育強市”,科教興市已成為全市上下的共識。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資力度,改造校舍、美化校園、更新設備,成績斐然。2002年就完成了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2006年底給全市在職教師每人增加400元的工資。諸多舉措,體現了市政府領導對教育的重視,對教師的關心。全市人民有目共睹。然而,我們也要看到在教師的待遇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問題: (1)目前,我市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明顯低于同級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除了幾所市直屬學校處,大部分鎮(zhèn)區(qū)中、小學教師的待遇普遍偏低,與我市同級公務員的待遇相差較遠;目前,大部分的中小學教師都沒有享受到國家的住房公積金,部分鎮(zhèn)區(qū)教師連住房補貼都未能享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年提高。建立正常的晉職薪制度“。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我市的這種狀況亟需改變。 (2)缺乏與本市經濟發(fā)展同步,構成適當比例的教師晉級加薪的長效機制。中山市經濟發(fā)展速度在廣東省地級市外前列,在全國大中城市整體競爭力排名21位。GDP和財政收入每年增幅在兩位數,建立與教師增資長效機制有財力保障。但由于我市缺乏與之配套的晉職增薪制度,所以,對教師調整工資就無“法”可依,容易陷入隨意性。 (3)鎮(zhèn)區(qū)中小學現行教師工資結構欠合理,退休教師工資尤其偏低。在這種工資結構中,固定工資部分占總收入的份額太少,教師一旦因病請長假,浮動工資有相當一部分會被扣除,使教師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 (4)與珠三角周邊城市工資差距較大。同處珠三角的深圳龍崗區(qū)區(qū)委、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教師工資比機關干部要高10%,小學高級教師享受正科級待遇,中學高級教師享受處級待遇。區(qū)委、區(qū)政府在有關文件中規(guī)定了教育在計劃安排、財政撥款上六大優(yōu)先地位。財政撥款年遞增30%。教師住房也比機關干部好。這樣一來,其他行業(yè)要求來龍崗做教師的每年達二、三萬人;廣州市海珠區(qū)小學教師中級職稱者月均收入4330元,區(qū)政府承諾從2005年起連續(xù)三年給教師加薪。 由于與周邊市工資差距較大,導致我市部分優(yōu)秀教師不斷流向深圳、廣州、珠海、東莞等待遇好的城市,外地優(yōu)秀的教師難以引進;由于市直屬學校與區(qū)屬學校之間、城區(qū)學校與鎮(zhèn)區(qū)學校之間較明顯的工資差距,導致市內區(qū)屬學校教師想法調入市直屬學校,鎮(zhèn)區(qū)學校教師設法調入市內學校。有的鎮(zhèn)區(qū)一個學期就走了幾十名教師,有的學校骨干教師幾乎走完。骨干教師的大量流失,不僅導致教師隊伍人心浮動,影響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還將導致教師整體素質的降低,制約我市教育均衡發(fā)展和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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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
(1)依法治市,依法治教,切實貫徹落實《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有關教師待遇的條款。 (2)制定正常的教師晉職增薪制度。增大教師待遇專項資金在教育投資中的比重。建立科學的考評機制,既起到激勵教師的任用,也使教師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經濟發(fā)展的成果。 (3)完善調整鎮(zhèn)區(qū)中小學現行的教師工資結構。 (4)借鑒珠三角周邊城市成功經驗。使中山成為名師薈萃,人心向往的教育名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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