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從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yè)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fā),提出的一項重大戰(zhàn)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xiàn)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國民主促進會是與中國共產黨同舟共濟的親密友黨,也是參政興國的參政黨。在政治上與中共保持高度一致,在治國理念上與中共形成共同愿景,是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的內在要求。民進中山市委會作為參政黨地方組織,必須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兩個適宜”的和諧中山做出應有的貢獻。為此,民進中山市第四屆委員會第四次委員會議決定,以建設“和諧民進,服務社會和諧”為目標,圍繞構建既適宜居住又適宜創(chuàng)業(yè)的和諧中山這一主線,不斷充實和豐富建設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的內涵,促進中山民進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結合民進中山市地方組織的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努力提高建設和諧民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一)建設和諧民進是確保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和諧共進的需要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是中國共產黨在抓住歷史機遇,加快科學發(fā)展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會議。這次全會著重研究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問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事業(yè)的全局做出的戰(zhàn)略舉措,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對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主義社會建設規(guī)律,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律,對共產黨執(zhí)政規(guī)律的認識,皆達到了新的高度。作為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從這個高度來認識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我們只有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動員和激勵全體會員用科學發(fā)展觀統(tǒng)領工作全局,才能實現(xiàn)自身的協(xié)調發(fā)展、和諧發(fā)展;才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真正發(fā)揮參政黨的作用;才能永葆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和諧共進的局面。因此,建設和諧民進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二)建設和諧民進是我會建設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的需要
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是什么標準以及如何建設,是目前許多民主黨派地方組織(包括民進中山市委會在內)正在積極研究和探討的重要課題。21世紀初,民進中山市委會率先在中山市各民主黨派中提出了建設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的目標,并經(jīng)過六年的實踐與奮斗,已基本建成一個學習型、管理型、服務型的市委會,打下了建設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的堅實基礎。在此基礎上,民進中山市第四屆委員會提出建設和諧民進的新目標,是延續(xù)和發(fā)展建設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內涵的需要。沒有和諧就沒有團結,沒有團結就沒有發(fā)展。因此,我們要以建設和諧民進為新的起點,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組織建設、機關建設、基層建設和文化建設等,將高素質參政黨地方組織的建設推上一個新臺階。
(三)建設和諧民進是我會增強凝聚力,實現(xiàn)會內民主監(jiān)督、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的需要。
一個參政黨的內部和基層,要營造公平、公正、民主、和諧的大環(huán)境,既需要有效的權益維護機制,又需要健全的民主監(jiān)督機制,也需要思想文化的引導和道德規(guī)范的約束。建設和諧民進就是要大力倡導會員之間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幫助,堅決反對彼此輕視、拆臺甚至對抗的不良行為。要通過和諧理念、和諧精神價值觀的培育,引導全體會員用和諧的思想認識事物,用和諧的態(tài)度對待問題,用和諧的方式處理矛盾,始終堅持立會為公的宗旨,做到互諒互讓、友好協(xié)商。凝聚力強不強,會內民主不民主,和諧不和諧,會員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障,是關乎我們能否建成和諧民進的具體標志。要建設和諧民進就需要我們在增強凝聚力、實現(xiàn)會內民主監(jiān)督、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方面,建立和健全相應的制度。
二、建設和諧民進的基本內容
(一)明確建設目標是建設和諧民進的前提和基礎。
建設和諧民進就是要培育公平、公正、民主、和諧的精神價值并進行相應的制度和文化建設,進一步強化以黨為師、立會為公、參政為民、服務為本的政黨理念,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準則,不斷增強參政黨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形成合力,凝聚力量,為傳承和發(fā)展中國民主促進會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共存、互相監(jiān)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和諧政黨關系,營造良好的政治氛圍,為構建“兩個適宜”的和諧中山,做出應有的更大的貢獻。
(二)建設和諧的民進組織是建設和諧民進的組織基礎。
民進組織的和諧包括幾方面:一是市委會領導班子的和諧,二是市委會與各支部的和諧,三是支部內部的和諧,四是支部與支部之間的和諧,五是會員之間的和諧。市委會領導班子的和諧是核心,沒有市委委員的團結和諧,市委會就難以形成合力,工作目標就難以實現(xiàn)。后面四個和諧是市委會領導班子和諧的基礎。
(三)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促進政治和諧能力,協(xié)助中共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是建設和諧民進的政治基礎。
政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設和諧政黨的關鍵。我國具備和諧發(fā)展的多黨合作的大好局面,民主黨派如何擔當好參政黨的角色,協(xié)助中國共產黨全面推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成為當前和今后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提出建設和諧民進的新目標,旨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和諧發(fā)展,以適應政治和諧、政黨和諧發(fā)展的需要。
(四)加強民主建設,緊密聯(lián)系會員,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增強凝聚力,是建設和諧民進的基本要求。
會員對市委會的滿意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市委會民主建設的高水平。我們只有堅持民主集中制決策,切實加強會內的民主監(jiān)督,認真聽取基層支部和會員的意見和建議,切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才能增強凝聚力,營造政通人和的良好環(huán)境。
(五)加強和諧文化建設是建設和諧民進的內在要求。
實現(xiàn)政黨自身和諧,既需要和諧的組織基礎,穩(wěn)定的政治保障,也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撐和良好的文化條件。因此,只有始終不渝地繼承和發(fā)揚我會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切實加強和諧文化建設,才能挖掘潛力,增強動力。
三、建設和諧民進的主要措施
建設和諧民進既是一項戰(zhàn)略任務,也是緊迫的現(xiàn)實課題。必須立足于科學發(fā)展觀,以培育和諧精神與樹立和諧理念為根本,從我會的現(xiàn)實情況出發(fā),從每一位民進會員思想細節(jié)、工作細節(jié)和生活細節(jié)做起,增強政黨意識和紀律意識,不斷加強民主集中制;以政治交接為主線,以制度建設為基礎,加強會內民主監(jiān)督,加強會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積極認真履行參政黨職能,為構建兩個適宜的和諧中山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進一步加強參政黨地方組織的四種能力建設。
1.以理論教育、理論學習和理論研究為重點,加強政治把握能力建設。各支部要切實加強學習,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扎實開展學習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使廣大會員提高對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全面掌握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實質,并且把領會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同貫徹中共中央〔2005〕5號、〔2006〕5號兩個文件和2006年全國統(tǒng)戰(zhàn)工作會議精神以及胡錦濤同志在《江澤民文選》學習報告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深刻領會“和諧”的內涵,促進理論學習和理論研究突破新成績,鞏固學習型市委會的基礎,推動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要以中國共產黨的黨建理論成果來指導我會的理論建設,始終保持理論上的清醒,才能做到行動上的堅定。認真學習、領會“和諧”的內涵和實踐意義,積極開展統(tǒng)戰(zhàn)理論研究。通過舉辦學習班、輔導會、研究會等形式,加強會員對我會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教育,加強會員的道德品質修養(yǎng),使會員樹立樂觀、豁達、寬容的精神,塑造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tài),能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并且積極投身到構建和諧社會及和諧社區(qū)中去。
2.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參政議政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市委會重點提案為主干,政協(xié)委員提案、人大代表議案或建議為支干,專委會提案、支部提案、會員“一人一議”為信息流的參政議政網(wǎng)絡建設,進一步加強參政議政制度建設。
3.進一步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特別是與共產黨合作共事的能力。繼續(xù)發(fā)揚與中共中山市委真誠合作共事的傳統(tǒng),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標同向、任務同擔、工作同步,圍繞中共中山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民主監(jiān)督和參政議政職能。要不斷提升各民主黨派之間合作共事的能力,參政黨成員間合作共事的能力,黨派成員與所在單位同事合作共事的能力,黨派成員與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合作共事的能力,根據(jù)每種能力建設所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性質,探索和建立一套相適應的化解矛盾、平衡關系、促進共事的機制。
4.進一步提高社會服務能力。我們要不斷完善社會服務工作機制和網(wǎng)絡,按照“盡力而行、量力而為”的原則,繼續(xù)以智力支教、科技支農和扶困助學為主要內容,推進社會服務工作跨上新臺階。
(二)嚴格貫徹執(zhí)行各項學習、會議、工作制度,加強系統(tǒng)化管理,鞏固管理型市委會成果。
1.進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決策機制。市委會重要決策和重大活動,須在征求各基層支部的意見和建議后,經(jīng)市委委員會議或擴大會議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
2.進一步完善基層民意直通車制度。市委會主要領導定期參加基層支部活動,征求會員對市委會工作的評價意見和改進建議。市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每季度參加各支部活動,及時征求會員對辦公室工作的評價意見和改進建議。
3.進一步完善市委委員家訪會員制度。市委委員每年要對所聯(lián)系的支部成員家訪,關心和幫助有困難的會員,并收集會員對市委會工作的評價意見。
4.進一步完善市委委員走訪會員所在單位的制度。市委委員要定期到所在支部的單位,了解會員對單位工作的支持度和單位對會員的評價,加強與會員所在單位黨組織的溝通,同時幫助會員解決困難,爭取基層黨組織對民進支部的支持。
5.進一步完善市委會活動計劃,除組織常規(guī)節(jié)日的活動外,加強在職、退休支部聯(lián)合活動,不斷增進會員間的互相了解。
6.進一步完善目標量化管理制度和基層支部活動制度,營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圍。
各支部制定工作計劃之前,由支部成員大會討論方可實施。各支部應促使支部活動成為創(chuàng)建“和諧支部”的主要載體,發(fā)揮好各支部成員組成界別的優(yōu)勢,增加人性化、突出支部特色的活動內容,提升支部活動質量和成效。
各支部活動內容除正常學習文件外,要圍繞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調研活動,撰寫高質量的調研報告。
各支部舉行每月活動或民主生活會之前,應該召開支部委員會議,做好分工安排。支部活動如需要市委會協(xié)助,要及時向市委會辦公室上報協(xié)助方案,代轉市委會領導審批再執(zhí)行。
各支部要建立家訪制度,支部委員每年要對所聯(lián)系的支部成員進行家訪。
各支部要定期邀請所在單位黨組織的領導參加支部活動,及時向所在單位匯報支部工作及遇到的困難,爭取單位對民進支部發(fā)展的支持。
7.進一步健全信息反饋機制。各支部及其成員注意密切聯(lián)系本界別的群眾,注意收集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于市委會。
8.建立會員互助基金,每年發(fā)動會員進行一次愛心捐款。所得捐款用于慰問、幫助生活困難及患重大疾病的會員。
(三)立足本職工作,踐行和諧理念。教育界的會員特別是在學校工作的會員要立足本職工作,把推進建設“和諧學校”、“和諧班級”及“和諧家庭”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為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樹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為建設和諧社會的共同理想而貢獻力量。文化出版界的會員要以建設和諧文化為主要內容,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創(chuàng)作出版更多的文化精品,為把中山建設成為文化強市做出應有的貢獻。其它界別的會員,都要以做好本職工作為立足點,促進本單位和諧為主要目標,為構建和諧城市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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